机关党委信息公开目录
  当前的位置:国家质检总局 > 信息公开目录 > 机关党委信息公开目录
党校培训管理
    工作计划
    工作动态
    统计数据

  工作动态
索取号信息名称创建时间
88923 关于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国家质检总局党校班2008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 2008-09-09
81357 国家质检总局第十一期党校班分三组赴河南、黑龙江、辽宁调研 2008-07-07
78422 国家质检总局第十一期党校班师生考察北戴河农村建设 2008-06-12
76526 国家质检总局第十一期党校班赴曹妃甸考察 2008-06-02
74215 总局第十一期党校班举行默哀仪式 2008-05-20
74213 理论武装 任重道远——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李延军副校长一行视察质检总局党校班教学工作 2008-05-20
72802 心系重震灾区 情牵兄弟姐妹——国家质检总局第十一期党校班师生踊跃捐款 2008-05-14
61367 支局长到安利隆山庄看望总局党校班学员 2008-01-09
60534 话豪情 同歌唱 迎新年--总局第十期党校班举办迎新联欢会 2008-01-03
60035 总局第十期党校班质检业务课效果好收获丰 2007-12-26
  最近更新:
  关于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国家质检总局党校班2008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


   质检政工函〔2008〕12号

 

关于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国家质检总局

党校班2008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厅、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2008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国工办发〔2008〕48号)和《国家质检总局直属机关党委(政工办)2008年工作要点》(质检机党〔2008〕3号),总局将继续举办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国家质检总局处级干部2008年秋季班,现将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审批手续

此次招收的学员为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厅、局)、各直属单位的处级干部,中共正式党员,年龄不超过55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各单位要优先安排50岁以下的业务骨干、青年干部参加培训。

学员入学资格由总局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司按招生条件审定。

二、教学内容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系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问题”、“毛泽东思想基本问题”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学习当代世界经济、当代世界科技、当代世界法制、当代世界军事、当代世界思潮、当代世界民族宗教等课程,提高运用基本理论分析研究实际问题的能力,拓展世界眼光,增强党性修养,提高领导能力。

三、学习时间、地点

学习时间:2008年10月15日至2009年1月15日

学习地点:北京安利隆山庄

四、学习费用

每位学员需缴纳食宿费、教材费、调研费等,共计人民币21000元。学费请直接汇入:北京安利隆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汇入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北小营支行龙湾屯分理处,帐号:0813030103000002728)。

五、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10月14日17:00前

报到地点:北京安利隆山庄(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

学员可自行前往,也可集中前往,需集中前往的学员请于10月10日前向总局直属机关党委宣传部电话报名,10月14日15时前到总局办公楼(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南门集中乘车。

六、几点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选派优秀处级干部参加党校进修班这项工作,严格按要求选派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要填写《学员入学登记表》(见附件2),并于9月25日前传真至总局直属机关党委宣传部。

2.学员入学前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并以文字形式带来一个干部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带来一个最希望在党校解决的思想理论问题,在党校入学教育中开展研讨交流。

3.学员入学时须携带《毛泽东选集》、《邓小平文选》、《江泽民文选》,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当代世界问题概论》(以上四本为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

4.学员需携带个人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小2寸彩色照片3张,报到时交党校班管理人员。

七、联系方式

总局直属机关党委宣传部联系人:郭欣、郭耀平

联系电话:010-82262099、010-82262100

传真:010-82260259

安利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联系人:祁书平、胡爽

联系电话:010-60465338; 010-60462323转666或694

传真:010-60463603

 

附件:1入学名额分配表

2学员入学登记表

 

 

 

 

    〇〇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