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验检疫局被授予“浙江省文明行业”称号

2006年12月28日,在浙江省全省宣传工作会议上,浙江省委副书记夏宝龙代表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浙江检验检疫局“浙江省文明行业”荣誉称号,这是对浙江局打造行业文明形象工作的又一次褒奖和鼓励。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全省获此殊荣的单位只有14家。
多年来,浙江检验检疫局以文明创建工作为抓手,不断提高把关服务能力,让文明之花始终绽放在浙江的国门口岸,受到了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浙江局早在1995年就开始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1996年绍兴局率先进入首批“省级文明单位”行列;2000年舟山局获得“省级文明单位”; 2002年以来省局机关、温州局、金华局、台州局、湖州局、嵊泗局又分别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06年舟山局、嘉兴局、衢州局、丽水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目前,全省系统有“省级文明单位”11个,占分支局以上单位的85%,其中设在市级分支局的“省级文明单位 ”达100%。2005年温州局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在积极组织全系统参加地方党委统一开展的创建活动的同时, 1997年以来浙江局在全省系统内部全面开展了争创“文明单位”活动,至今评选工作到第五届,已评比表彰全省系统文明单位50家。此外,浙江局还积极开展了争创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的活动,到目前,全系统共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4家,全国青年岗位能手1名;省级杰出青年文明号3家,省级青年文明号13家,省级青年岗位能手3名;市级青年文明号16家,市级青年岗位能手22名。
辛勤地耕耘,终于结出了丰硕的果实。在荣誉面前,浙江局干部职工不骄不躁,纷纷表示将以荣誉为动力和新的起点,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创造新的成绩。
(浙江局政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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