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信息公开目录
  当前的位置:国家质检总局 > 信息公开目录 > 机关党委信息公开目录
相关公告

  相关公告
索取号信息名称创建时间
74233 关于在抗震救灾中进一步发挥各级党组织作用的通知 2008-05-20
44126 关于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国家质检总局党校班2007年秋季学员入学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7-10-13
44125 关于做好十七大会议期间有关学习组织工作的通知 2007-10-13
44124 关于在直属机关青年中开展“和谐行动”的通知 2007-10-13
44123 关于对获得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先进工作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的通知 2007-10-13
4412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命名和认定质检系统200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的决定 2007-10-13
  最近更新:
  关于在抗震救灾中进一步发挥各级党组织作用的通知  


                                                             质检政工函[2008]10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政工处,认监委、标准委,京区各直属、挂靠单位,总局机关各司(厅、局)党组织: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的指示精神,质检系统各级党组织在总局党组的统一指挥下,紧急行动起来,迅速投入抗震救灾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确保胜利完成抗震救灾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各项指示和要求,坚持用中央精神统一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政令畅通。要在抗震救灾中考验干部、考察干部,坚持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完成抗震救灾任务、为灾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成效,检验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能力水平,检验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各级党组织要热情关心本单位参与一线抗震救灾的党员干部职工,保持经常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激励他们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完成好抗震救灾任务。要及时了解掌握并宣传本单位在抗震救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并及时上报总局直属机关党委(政工办)。要积极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全面了解掌握参加抗震救灾干部职工及其家庭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了解掌握亲属在灾区的本单位职工的情况,千方百计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传递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要积极引导留守机关、坚守岗位的党员干部主动分担参与一线抗震救灾同志的工作任务,把对灾区人民的关爱之情,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强大动力,以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本单位中心任务的顺利完成,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最后胜利贡献力量。

为落实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开展向灾区捐款捐物活动的部署,近期,总局直属机关党委(政工办)将再次组织总局机关干部职工向灾区捐款的活动;将随时了解掌握系统内在抗震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将采取手机短信等方式,对前往一线的干部职工进行慰问。各单位党组织也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夺取这场抗震救灾斗争的最后胜利!

 

                                                     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