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检验检疫局荣获“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

在西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中,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上级考核、群众打分、社会公示等程序,在几十家参评单位中脱颖而出,被自治区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授予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近期,自治区精神文明办领导到西藏局举行了挂牌仪式,宣读了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治区精神文明单位的决定,全局干部职工及局领导参加了挂牌仪式。
近年来,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围绕“服务经济,促进发展”这一中心任务,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把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与扎实做好检验检疫工作紧密的结合起来,在搞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在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机关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双丰收。局党组号召全局干部职工要珍惜来之不易的荣誉,继续弘扬“老西藏”精神,坚持“艰苦不怕吃苦、缺氧不缺精神”的顽强作风,忠实履行“严格把关,保国安民”的神圣职责,为推进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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